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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述: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和各类宣传促销,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在央视等国家级媒体上开展马鞍山诗歌之城旅游形象宣传,召开旅游推介会,参加各类旅游营销展示会,游客服务中心正常运转,为游客市民提供各类旅游服务。
(2)立项依据:马发〔2017〕23号《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
(3)起止时间:2020年1-12月。
(4)项目内容:参加安徽省文旅厅开展的全省打捆旅游宣传计划,在央视等国家级媒体上开展马鞍山诗歌之城旅游形象宣传;在长三角客源地城市召开旅游推介会,推介马鞍山旅游资源;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各类国家级、省级旅游营销展示交易会;开展宁镇扬马联合促销;游客服务中心运转良好,为游客市民提供各类旅游服务;在主要高速和交通出入口开展高炮广告宣传。
(5)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4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促进马鞍山旅游事业发展,提升马鞍山知名度,提升马鞍山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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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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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旅游发展项目资金 |
项目排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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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
项目负责人 |
童世荣 |
项目申报人 |
王颖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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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固定项目 |
项目期(年) |
1 |
项目类别 |
专项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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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根据《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文件精神,整合文旅委现有项目资金,设立旅游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旅游宣传营销和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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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
《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文件(马发〔2017﹞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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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年度资金需求 |
总需求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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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0 |
450.00 |
5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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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资金 |
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9万元,会议费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408万元。合计4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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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1,45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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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45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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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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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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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树立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 |
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树立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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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 |
数量指标 |
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及全国重点区域参展次数 |
15-24 |
历史标准 |
数量指标 |
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及全国重点区域参展次数 |
5-8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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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在央视开展宣传促销 |
国家级媒体 |
历史标准 |
质量指标 |
在央视开展宣传促销 |
国家级媒体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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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计划年内完成所有项目 |
100% |
历史标准 |
时效指标 |
按计划年内完成所有项目 |
100%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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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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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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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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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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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区域认可度提升,年度游客同比增速 |
35% |
历史标准 |
社会效益 |
区域认可度提升,年度游客同比增速 |
35%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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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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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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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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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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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游客对马鞍山宣传满意度 |
90% |
历史标准 |
服务对象 |
游客对马鞍山宣传满意度 |
90% |
历史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