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身份 |
公民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姓名 |
高** |
工作单位 |
三姚朱******** |
证件名称 |
居民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42921************ |
电子邮箱 |
10200******** |
邮政编码 |
24**** |
联系电话 |
1515555**** |
传真 |
无**** |
联系地址 |
皖马鞍******** |
申请时间 |
2016-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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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以下政府信息:马鞍山市三姚村朱家甸棚户区改造地块(2012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意见书,勘测定界图。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作为被征收人,详细了解此次被征收相关情况。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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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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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同意部分公开 |
备注 |
高国强:
本机关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并受理了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请公开“马鞍山市三姚村朱家甸棚户区改造地块(2012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意见书,勘测定界图”。现就您提出的申请答复如下:
1.马鞍山市2012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姚村朱家甸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勘测定界图见附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现告知你,用地预审意见书不是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要件,该申请信息不存在。
3.如您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向有关机关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1)投诉电话:521116(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8355205(市政府法制办)
0551-62553055(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2017年1月4日
(快递已寄出,ems单号:10915795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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